按照2007年专职辅导员招录程序,通过报考院系面试和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以考试总成绩的前两名确定考察人选,现将符合开考条件的化学化工学院的考察人选名单公告如下:
院 系
| 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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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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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汪 婕
| 荣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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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院系安排对考察人选进行为期两周的见习考察,在此期间进行心理测试。考察结束后,由院系于3月15日前提出录用意见报人事处。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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