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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副教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刘怀院长学术报告

发布单位: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7-11-30

11月28日下午,政法学院副教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刘怀院长在文溯楼108教室做了题为“刑事审判与青少年犯罪”的学术报告。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200余名学生聆听了报告。

刘院长结合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青少年共同犯罪的案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构成、成因、内容,以及《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等各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从法官刑事审判的角度详细地阐述了未成年人三个年龄段(即未满14周岁、已满14不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所进行的犯罪应该如何判决。报告中,刘院长重点阐述了在《刑法》理论规定与司法实践相冲突时如何解决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刘院长的报告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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