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法治宣传

法学院凌彦君博士谈 “软法理论与法的概念之修正”

发布单位: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12-04
分享到:

12月2日下午,法学院凌彦君博士在龙山校区文津楼D404教室做了一场题为“软法理论与法的概念之修正”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部分教师以及法学专业15级学生聆听了讲座。

凌彦君博士从法的传统概念谈起,指出我国传统法理学教科书中主流的法的概念在解释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和社会现象时存在不足。进而他以软法理论为基础,对传统的法的概念的修正做了详细而扎实的分析。凌彦君博士指出,传统的法的概念在法的创制主体、法的实施保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其不能有效地解释我国社会中目前存在的复杂的法律现象,因而需要对其作出修正。而软法理论的出现和发展为此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依据。他详细介绍了软法研究兴起的背景、软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软法的功能等软法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软法理论。

凌彦君博士对我国传统的法的概念的修正启示并分析了修正后的法的概念的核心特征的讲座内容新颖,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博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法学院)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77779193永利(股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