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8-08-07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关于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社科规办〔2008〕22号),为适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和成果通讯鉴定工作的需要,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于近期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信誉良好,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审核和筛选现有专家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永利官网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同行评议工作的专家,核实后,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现有专家基本信息(见附件5)

经审核保留的专家,请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准专家所在学科和研究专长,注明所熟悉的一级、二级、三级学科,包括近三年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列顺序,专家基本信息不完整的请补充完整。

3、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凡符合通知中规定条件的专家,所在单位都可以推荐补充。涉及语种等专业性强的学科及其他冷僻专业的专家,可适当降低要求(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新增专家本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附件1),并将本人基本信息直接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电子表格(附件2),填写新增专家库时务必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字段名对照表及填写说明》(附件3)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并在“备注”栏内标明“新增”字样。

三、推荐截止时间

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是对专家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既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同行评议专家实施信誉制管理,对信誉良好、学风优良的专家,除上网公布表扬外,对其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可享受加分政策)、成果鉴定结项和出版宣传、遴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和特邀专家等方面予以适当关注。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及时通知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务必于8月12日之前将新增补专家本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附件2)和新增补的专家电子库表格(附件3)用邮件发送至wdj0899@163.com。

联系人:汪德进 联系电话:5301808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08年8月7日

附件:20080807-221629.rar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77779193永利(股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