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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催促何小娟等4名学生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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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娟等4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已达14天以上。4名学生情况如下:

院系

班级

学 号

姓 名

性 别

情 况

政法学院

法学04级(2)班

1804211

何小娟

自2007年12月8日未假离校至今,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政法学院

法学04级(2)班

1804229

陈 磊

本学期一直未来校报到,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政法学院

法学04级(2)班

1804201

毛云来

自2008年3月18日未假离校至今,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4级(2)班

1404128

彭怀兵

2008年3月21日未经批准离校至今;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现公告催促四名学生请于5月10日前返校,逾期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学生处 政法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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