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通知公告

关于校外考生领取普通话证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8-06-10
分享到:

各位校外考生:

请在永利官网参加过2007年底以及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登陆 “安徽语言文字网” (http://www.ahyywz.com/default.asp),根据要求,查询成绩。

按省语委规定,三级乙等(60.0分)及以上水平即颁发普通话证书,请成绩在此范围内的考生于6月13日前携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龙山校区行政楼北420室)领取普通话证书,不接受代领。

请考生领到证书后,仔细核查证书分数与查询成绩是否相同、证书上考生信息是否有误。如有异常,请于6月13日前将错误的普通话证书送至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向省语委办申请更改,待证书集体修正后,发还本人。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8年6月10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77779193永利(股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