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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关于申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成果鉴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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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成果鉴定程序补充如下:

1、拟申报安徽省自然科学类、科技进步类奖的项目必须完成成果评审或鉴定,申报人请5-7位校外高级职称专家进行函审,有关鉴定表格见附件;

2、函审后,申报人带相关材料到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3、填报推荐书。

附件:安徽省科技奖申报所需材料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08年3月12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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