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转发给你们,申报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教育部限定我省高校(不包括合肥工业大学)申报总数不超过100项。教育厅对各高校申报数量不作限定,如超过100项,教育厅将组织评审。
二、《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三、《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wyz@aqtc.edu.cn
四、各相关单位应于2009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申报要求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社科司的通知规定执行。不符合申报文件要求的一律淘汰。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2、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申请表
4、申报一览表
5、学科代码
科技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